国际律师:如何降低欧美制裁下的俄罗斯投资风险

2016/08/22-16:29      浏览: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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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CGGT走出去智库
    中国企业赴俄罗斯投资,如何规避欧美经济制裁的影响?走出去智库今天分享国际知名律所、美国高盖茨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的一篇文章,重点对欧美特别是美国制裁的范围、机制以及对第三国企业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对如何降低与俄罗斯被制裁公司合作的风险,特别是从架构设计模板角度提供了实务建议,希望对赴俄投资的中国企业有所帮助。

  编者按

  2014年由克里米亚独立引发的乌俄冲突,直接导致欧美联手对俄罗斯进行经济制裁。俄罗斯的支柱产业是能源行业,西方制裁叠加上国际油价狂跌的不利因素,让卢布汇率在2014年末出现崩塌式下跌。

  硬汉普京没有屈服。2014年末,他一方面指挥俄央行干预汇率,一方面公开向全球视频直播他对俄罗斯经济走势的判断“触底——反弹需要多少时间?在最差的情况下,我想,是两年。”这之后,俄政治、经济政策全面“向东看”,中俄经贸、投资迎来全新的发展时期。

  中国企业赴俄罗斯投资,如何规避欧美经济制裁的影响?走出去智库今天分享国际知名律所、美国高盖茨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的一篇文章,重点对欧美特别是美国制裁的范围、机制以及对第三国企业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对如何降低与俄罗斯被制裁公司合作的风险,特别是从架构设计模板角度提供了实务建议,希望对赴俄投资的中国企业有所帮助。

  要点

  1、第三国公司和黑名单上的俄罗斯公司在受限制的工业领域合作,将会面临调查、罚款、名誉损失、上黑名单以及项目负责人相连法律责任的后果。如果项目主体公司由俄方50%控股,也会自动被列入制裁黑名单。

  2、美国的制裁监管范围是从管理制裁黑名单以及防止美国制造的产品和技术通过第三国出口到俄罗斯这两个层面设计的。美国组成部分包括通过美国融资渠道或银行转账,产品层面甚至小到一个螺丝钉。

  3、目前在市场上成功的架构是:在项目合资公司层面,中方持股45%,被制裁俄方持股45%,另一个真正从商业角度增值的第三方持股10%。但是10%持股者一定不能是空壳或者是伪装公司。

  正文

  文/范多凌,美国高盖茨律师事务所北京分所合伙人

  7月初,欧盟宣布把对俄罗斯的经济制裁延长半年至2017年1月31日,继续向美国由乌克兰冲突而对俄罗斯施加经济制裁的策略看齐。在美国层面,对俄罗斯的经济制裁将至少被执行到2017年3月6日。

  事实上,目前由于乌克兰冲突而对俄罗斯进行经济制裁的国家不只限于美国和欧盟地区。加拿大、日本以及澳大利亚都针对俄罗斯有着各种程度和范围的经济制裁措施。

  众所周知,经济制裁是各国之间政治游戏中的一个重要筹码。那么这些经济制裁的范围到底是什么?这些制裁对走向海外的中国公司有什么样的影响?如果有影响的话,是否意味着中国公司将无法与俄罗斯在受限制的领域内合作?对于一个需要和俄罗斯在被制裁领域有贸易的中国公司来说,有什么规避这方面的风险的方法?

  1 制裁的范围和对第三国企业的影响

  美国和欧盟对于俄罗斯的制裁有针对“个人”和“重要工业领域”两种。被制裁的“个人”从普京总统开始,包括普京手下的军政要员,以及一些重要工业领域大企业的头脑人物(比如俄油、俄气、还有俄罗斯银行的董事长)。

  从欧美立法人员的角度来看,这些受制裁的个人是直接导致对于乌克兰进行侵略以及掠夺乌克兰财产和资源的“国际法罪犯”。这类人员如果出现在制裁国的领土上可以直接被逮捕入狱,加上罚款。他们在制裁国的资产已经被冻结和没收。

  在“重要工业领域”制裁层面,欧美都有一份由特定监管机构保存的“企业黑名单”:覆盖面包括金融、能源、基础设施以及军工和高科技领域。

  简单来说,从美国监管角度来说,如果一家第三国公司和黑名单上的俄罗斯公司在受限制的工业领域有了合作,那么这家第三国公司将会面临调查、罚款、名誉损失、自身上黑名单而导致的经济损失,以及有关项目负责人在国际公法下的相连法律责任。

  如果项目主体公司由俄方50%控股,这家项目公司也会自动被列入制裁黑名单。由于普通法系下对法规定义的理解可以是非常广义的,这类惩罚性质法规(类似于美国金融业反洗钱法规)的辐射力很强,也就是平时常说的“长臂管辖”。而欧盟的制裁法律基本是根据美国相关法律制定的。

  2 美国监管范围与机制:要特别关注“美国成分”

  由于美国对于俄罗斯制裁法规的权威性和领头性,接下来着重分析一下美国在这方面的监管范围和机制。美国的制裁监管范围是从管理制裁黑名单以及防止美国制造的产品和技术通过第三国出口到俄罗斯这两个层面设计的。

  美国对于俄罗斯的制裁属于以下两个机构的职权范围:美国财政部下面的海外资产控制署(The Office of Foreign Asset Control Under the U.S. Department of Treasury);美国出口管理局(The U.S. Export Administration)。

  海外资产控制署的使命在于管理和执行所有基于美国国家安全和对外政策的经济和贸易制裁,包括对一切恐怖主义、跨国毒品和麻醉品交易、大规模杀伤性武器扩散行为进行金融领域的制裁。

  其官网上列有全球受制裁企业的“黑名单”,黑名单上除了最初重要工业领域大公司的母公司,还列举了这些公司旗下所有的控股公司(超过50%持股)以及因为和这些公司交易而被列上黑名单的第三国企业和有关项目公司。

  海外资产控制署的官网有着发达的查询功能,而且是高智能的。比如一家企业想知道自己的潜在交易对手是不是在制裁黑名单上,但是只知道潜在合作伙伴全名的一部分(看到过俄文的工作组能充分理解这个环节),那么在尽职调查的时候只需输入关键词,然后全名中带有该关键词的公司以及其关联公司都会被一一列出来,并且显示是否在黑名单上。

  美国出口管理局的职责在于确保美国的技术和产品不会通过第三国被出口到俄罗斯,让俄罗斯受益。这是一套和海外资产控制署完全不同的管理体系。在项目运行中,这道关口比以上的罚款和黑名单更具有直接经济惩罚性。

  比如,交易对手是一家俄罗斯黑名单企业旗下30%的控股公司,看上去似乎没有触犯海外资产控制署体系下的法规,但其中重要的一个环节是要看出口的产品中是否含有“美国成分”。

  美国组成部分可以小到一台机器里的一个螺丝钉,只要技术来源于美国。有意思的是,产品设计过程中用到的美国微软设计程序不算是“美国成分。”

  如果出口产品中的确含有“美国成分”怎么办?出口公司必须走美国出口管理局的官方出口许可程序。从实际操作上,在制裁法规的有效期内实际上拿不到有关出口许可。

  比如说,对于之前家喻户晓的华为和中兴被美国制裁的案例,其实就是触发了对于美国技术出口的管制。电子产品的不少组成部分(专利)目前还在美国人手里,一旦发现与被制裁企业交易,并且涉及美国技术,美国的制裁不是任何电子业公司可以扛得住的(出口前需要申请在制裁期永远拿不到的许可,加上严厉处罚)。

  据悉,为了与美国官方妥协而不上黑名单,两家中国电子设备公司在付了巨款,取消有关交易的同时,被迫裁掉了项目管理层高管并制定了内部合规体系。

  除了电子产品领域,美国在金融和反洗钱方面的法规对于中国公司并不陌生,通过美国金融融资渠道或者是银行转账达成的项目是否算是触发“美国成分”?保守的答案:是的。

  美国曾经在制裁一个非洲国家的过程中惩罚过一家英国跨国银行,指控其利用了美国的金融设施渠道向被制裁国提供了一项工程项目的50%资金(其实是通过美国分行汇款)。如果说美国法律是政治的表达方式,美国官方有着对于制裁法规的绝对解释权:可松可紧,可严可缓。

  可能中国企业会问:我们正在和一个黑名单上公司旗下的子公司谈一个项目。就算我们提供了设备,设备组成部分全是中国制造,美国人怎么知道?如果不知道,就算我方有可能违反了欧美制裁法规,那有什么影响?我们又不是故意去违反。

  我的回答是美国官方可能永远不知道,但是如果知晓会是通过以下几种途径:

  首先,美国在被制裁国家都有自己的情报组织。有一家中国能源设备民企曾经上了美国制裁黑名单,因为其在美国对伊朗制裁期间为伊朗的港口提供了不少设备。美国对伊朗制裁了几十年,对伊朗的重要基础设施了如指掌。突然某个月内伊朗的某重要港口焕然一新,这种目标会小吗?查起来也很容易。

  其次,市场上不乏有竞争者揭发的先例。比如同一个项目里的第三方在利益分配不均或想退出项目的时候。

  另外,如果一家公司在制裁合规上有疑问,会影响与其它国家交易的稳定性。比如,同一家中国公司在和其它交易对手谈合同的时候,现在往往会被要求陈述与保证“本公司在运营上没有违反任何有关法律和法规。”这种条款的覆盖性很广,而且违反陈述与保证的结果是对方一般情况下可以无条件退出有关项目。

  建议中国公司不要轻易接受这类陈述与保证,如果接受那必须是我方可以给出的。但是如果没有合规意识,执行俄罗斯项目和谈判新项目的同事之间很可能没有沟通过。在谈判的压力下很容易看轻这类龙套式的陈述与保证,也就随便签了。

  3 如何降低与被制裁公司的合作风险

  不管对欧美制裁俄罗斯的政治出发点怎么看,有一点是不可否认的:与俄罗斯重要领域公司合作的成本无可非议地提高了。

  制裁合规是一个非常复杂而且大多数情况下没有一定答案的领域,中国公司的项目小组在项目意向的初期,可以做些什么来降低与被制裁公司合作而产生的风险?

  首先,美国财政部海外资产控制署官网上例举了所有被制裁个人和公司的名单(不止针对俄罗斯)非常好用。所以要了解对方项目主体公司的股东情况,俄方对欧美的制裁是非常抵触的,而且一般俄方没有自动披露的商业意识。中国公司的工作人员一定要问清楚对方交易主体的结构(如果其大股东是被制裁公司超过50%控股的就有问题),而且需要一层一层往上追溯。

  其次,从一开始设计交易结构的角度尽量规避项目公司本身上黑名单的风险。只要新主体的实际控制权还是在被制裁公司的手里,设置一个项目空壳公司或者用间接规避的方法也是触犯欧美制裁法规的。

  目前在市场上成功的架构是:在项目合资公司层面,中方持股45%,被制裁俄方持股45%,另一个真正从商业角度增值的第三方持股10%。这样,这个项目的项目公司才不会有被列到美国财政部黑名单上面的风险。但是10%持股者一定不能是空壳或者是伪装公司。

  另外,了解自己的出口产品组成部分,看看有没有欧美的技术和零部件组成部分。某些领域在这方面的风险会大一些,比如电子产品、金融和高科技。如果有的话要看是否可以改变商业切入点,并且要衡量项目能否往前推进,推进的利与弊,等等。

  还有,请专业人士制定公司内部的有关俄罗斯制裁的合规手册。合规手册是在接受美国调查过程中的一道有力的抗辩防保护。

  比如,把负责欧美业务的团队和欧罗斯中亚的团队完全分开。虽然美国可以没收一家与受制裁俄罗斯公司的交易公司在美国本土的资产,但由于目前大规模和受制裁俄罗斯公司签约的还是具有战略使命的中国大型央企,美国在这方面留了一条口子,即允许在美国本土的中国团队与俄罗斯项目完全无关。

  最后提醒一句,如果参与俄罗斯项目的管理层正好需要去欧美出差,请不要在欧美领土上进行任何有关俄罗斯项目的工作和会见,包括参与长途电话会议。如果公司处于重要战略领域,出访的管理层几乎都会受到不同程度的监控。在欧美领土上推动与俄罗斯的项目会引起注意,而且被作为警告案例。不知者无罪的抗辩在美国是不成立的。

  目前大多数社会学家认为欧美对于俄罗斯的制裁将会持续一段时间。这不仅仅是因为俄罗斯对于乌克兰冲突的官方态度,也因为欧美立法体制本身的文化。

  在法律当政的欧美国家,要解除一项立法要比立法本身复杂得多。如果要解除制裁,也只是会逐步放松(比如提高黑名单公司的持股门槛)。所以与俄罗斯有常规合作的公司企业需要尽快加强对每一个潜在项目评审以及设置有效的内部合规风控措施。

  总之,做好内部合规风控非常重要,让每一个接触俄罗斯项目的工作组成员掌握合规基本意识,是最好的企业降低风险的管理方法。

  【如您需要详细了解更多俄罗斯投资及其行业数据报告等,请微信我们(cggthinktank),附姓名、公司名称、职务、手机、邮箱。我们分享给您】

  作者简介

  范多凌,美国高盖茨律师事务所北京分所合伙人,主要执业范围包括EPC工程、石油天然气、石油化工、液化天然气、矿产资源以及基础设施等领域内的跨境并购、项目开发与融资、监管与合规、金融业法律服务以及国际仲裁与私募股权投资。

  范多凌律师拥有向亚太地区、北美、南美与俄罗斯/独联体客户提供交易咨询服务的丰富经验。近年来,曾向石油、海工、矿产与电力行业的中国著名大型国有企业客户提供专业咨询服务,特别是在南美、东南亚,北美还有俄罗斯进行境外交易的相关事项。

  机构简介

  美国高盖茨律师事务所(K&L GATES LLP)在全球拥有近2000名律师,并在北京、上海、中国香港和中国台北等全球近50个城市拥有办事处,其客户涵盖各大行业的全球知名企业、资本市场参与者、中型市场企业、新兴成长公司以及公共机构、教育机构、慈善组织和个人。

  高盖茨为首个外国慈善组织获得中国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QFII)资格,并为首家中国企业登陆东京证券交易所主板担当法律顾问。2015年6月,高盖茨被法律报刊《Law360》评为“全球20所覆盖最广、规模最大的律师事务所”之一。至此,高盖茨已连续五年入选该报刊的“全球20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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